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25,证券简称:法本信息)于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近日将其持有的180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质押占其个人持股比例的17.06%,占公司总股本的4.20%,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
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严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1800万股,质权人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5日,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本次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属于补充质押,且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 严华 | 是 | 18,000,000 | 17.06% | 4.20% | 否 | 否 | 2025年12月15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需求 |
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严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5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1%。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增至3300万股,占其个人持股比例的31.27%,占公司总股本的7.70%。值得注意的是,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股1.2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累计质押股份占比26.59%。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严华 | 105,521,037 | 24.61% | 15,000,000 | 33,000,000 | 31.27% | 7.70% | 0 | 0 | 0 | 0 |
| 新余市嘉嘉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93,500 | 1.4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新余市耕读邦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6,300 | 1.4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86,300 | 1.4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124,087,137 | 28.94% | 15,000,000 | 33,000,000 | 26.59% | 7.70% | 0 | 0 | 0 | 0 |
公告同时强调,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严华先生承诺,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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