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北京市发现,怀柔、昌平等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要求落实不够、监管不到位,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仍然存在。
一、基本情况
怀柔区和昌平山区被列为生态涵养区。北京市要求推进高水平生态涵养保护,加强深山区生态保育,但两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仍有差距和不足。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法侵占河道管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活动。督察发现,怀柔区怀沙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渤海鱼湾旅游开发公司、仙乡餐饮服务公司等企业违法建设经营性设施,侵占河道管理范围202亩;怀九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也存在违法建设的经营性设施,侵占河道管理范围76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不到位。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公司在怀沙河河道管理范围及河岸林地内违法堆存弃土、废石9万立方米,占地21亩,其中侵占河道管理范围16亩。
图1 2025年9月18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公司在北京市怀柔区怀沙河河道管理范围及河岸林地内违法堆存弃土、废石9万立方米
二是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滞后。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应于2021年底前对历史遗留矿山核定建档,统筹安排“十四五”期间生态修复工作。《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优先修复重要景观区等重点区域的未治理废弃矿山。督察发现,昌平区未按要求将9座废弃矿山核定建档,“十四五”期间未开展修复治理;其中6座位于风景名胜区,面积共317亩。上口村废弃白云岩矿位于风景名胜区内,面积58亩,历史上开采形成的裸岩高达50米,大量废渣碎石随山体随意堆放。上口村一废弃金矿同样位于风景名胜区内,面积142亩,倾倒在山沟中的废渣被雨水冲刷,形成长约600米的侵蚀沟。
图2 2025年11月21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北京市昌平区上口村废弃白云岩矿尚未开展生态修复,大量废渣碎石随山体随意堆放
三是临时使用林地恢复不到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地后的植被恢复时限、标准、验收有明确要求。督察发现,怀柔区相关部门在2022年前批复7宗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地许可,涉及林地1008亩,植被恢复主体责任不明,上述林地已超过恢复时限,均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有效修复。其中,喇叭沟门乡一工程临时使用林地412亩,应于2023年9月前复种乔木2.3万多株,一直未复种。九渡河镇一工程临时使用林地354亩,应于2023年10月前实施植被恢复,同样未复种林木,现场黄土裸露。
图3 2025年12月2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一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未按要求复种林木,现场黄土裸露三、原因分析
北京市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生态涵养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侵占河道违法行为监管不严,历史遗留矿山和林地修复治理工作统筹协调不够。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