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日对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岱美股份,证券代码:603730,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肖传龙下发监管警示决定。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子公司火灾事故导致的2.42亿元重大损失事项,相关行为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上交所对公司及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墨西哥当地时间2025年5月11日,岱美股份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一处厂房发生意外火灾事故,造成该厂房及内部部分设备、存货毁损。经核定,本次事故导致的受损金额预计为3375.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2亿元,该损失已全额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计提。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损失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7%,但公司迟至2025年10月22日才通过《关于子公司厂房火灾事故保险赔偿的进展公告》披露该事项,距火灾发生已超过5个月。
上交所指出,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损失事项,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2.1.1条、第2.1.6条、第2.1.7条、第7.7.6条等有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肖传龙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岱美股份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肖传龙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同时要求,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本次违规事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须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上交所强调,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忠实勤勉义务。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