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能源局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
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能源高质量发展道路,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建设作出顶层部署,提出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新思路,为“十五五”能源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
一、准确把握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原则要求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是今后一个时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任务部署,系统总结近年来能源发展实践经验,在工作中把握好以下原则要求。
坚持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新时代的能源发展,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坚定前行。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大国博弈复杂激烈,能源成为战略竞争焦点。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确保能源事业始终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确保能源战线在党的旗帜下步调一致向前进,为新型能源体系和能源强国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能源供应关系到广大人民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民生用能水平是衡量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煤电油气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当前,我国城乡区域能源发展尚不均衡,人民用能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新征程上,必须深入践行能源为民的理念,提升多样化、高质量能源供给能力,全面提高能源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智能化用能新需求。
坚持把能源饭碗端在自己手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能源作为支撑保障,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当前,全球能源版图深刻演变,围绕资源权、通道权和市场权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能源安全保障面临需求刚性增长、供给存在制约等多重挑战。新征程上,必须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借势而为,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增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韧性,以国内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能源活动占全部碳排放的80%以上,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实现碳达峰目标的主战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十五五”能源消费增量将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满足,能源结构和系统形态将发生深刻变革。新征程上,必须处理好供给与消费、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等关系,先立后破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当前,能源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世界主要国家围绕能源产业链自主可控加强科技战略布局,谁在创新上先行一步,就能拥有引领发展的主动权。我国能源科技创新正处于并跑为主、部分领跑的关键阶段。新征程上,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牢牢把握能源科技创新规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抢占能源科技发展制高点。
坚持深化能源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能源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定型,能源体制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建立。但与此同时,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治理方式和市场机制还有待建立健全。新征程上,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科学设计政策机制和改革路径,不断提升能源治理效能。
二、全面认识“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实践和成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着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能源生产能力大幅提升,非化石能源实现跃升式发展,能源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基础持续夯实。
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能源供应更足、韧性更强。“十四五”时期,我们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形成煤、油、气、核、可再生能源共同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提升能源体系弹性韧性和安全运行水平。能源生产总量达到约50亿吨标准煤、比10年前增长近40%,占全球的1/5以上,能源自给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全国年发电量超过10万亿千瓦时,占全球的1/3左右。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西电东送能力达到3.4亿千瓦,长输油气管道里程超过19万公里,带动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为经济大省挑大梁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加强民生用能服务保障,建成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每5辆车就有2个充电桩,“获得电力”成为我国供电服务的金字招牌,有力应对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最快速度恢复能源供应,14亿多人的能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绿色低碳转型实现跃升发展。“十四五”时期,我们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能源生产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风电光伏每年新增装机先后突破1亿、2亿、3亿千瓦关口,新能源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实现翻番增长、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煤炭消费比重平均每年减少约1个百分点,这“一增一减”大大提升了经济发展的“含绿量”。能源消费清洁低碳水平大幅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比重达到30%左右、位居世界前列,油品质量实现由国三到国六标准“三连升”,煤电、石化、钢铁等行业能效水平达到世界领先。
强化能源科技创新,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十四五”时期,我们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能源发展的第一动力,统筹推进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和“锻长板”,推动创新成果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能源重大技术装备不断取得新突破,产业链自主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形成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等三代核电技术,全球首座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投入商运。特高压输电技术装备指标连创世界纪录,页岩气实现规模化商业开发,页岩油开发取得显著进展。新能源形成完备的全产业链制造体系,技术装备领跑全球,新能源专利数占全球四成以上,光伏转换效率、海上风电单机容量等不断刷新世界纪录,新型储能规模跃居世界第一,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壮大。
完善能源市场体系和政策机制,能源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十四五”时期,我们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深化能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增强能源发展动力和活力。能源法颁布实施,煤炭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稳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绿证制度不断健全,我国绿证走向国际、得到RE100全面认可。“X+1+X”油气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煤炭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煤电、新能源全面入市,全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市场活力充分激发,电力市场注册经营主体比2020年增长4倍以上,民营企业成为推动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能源国际合作全面提升。“十四五”时期,我们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推动建立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巩固拓展海外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深化与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油气合作,投运中俄东线等油气管道,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能源进口通道更加稳固。深度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变革,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合作,一大批标志性工程和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落地生根,我国出口的风电光伏产品5年来累计为其他国家减少碳排放约41亿吨。打造“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两大主场外交机制,能源国际合作格局不断完善。
三、科学谋划“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任务举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十五五”要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十五五”能源发展将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安全充裕为前提、经济可行为基础、科技创新为引领、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优化能源资源基地等空间布局。适应我国能源资源与能源消费分布特征,优化能源开发和流向,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统筹非化石能源基地建设和分布式发展,建设“三北”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沿海核电与海上风电基地,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夯实化石能源基地稳产增产基础,增强五大煤炭基地弹性生产规模,推动重点盆地、重点海域油气产能接续。推动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协同布局,统筹“西电西用”与“西电东送”,加强新能源开发和用能产业集成融合发展,引导产业向清洁能源富集区域合理布局。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统筹优化跨省跨区电力流向,加强煤炭集疏运体系建设,巩固拓展油气四大进口战略通道。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平稳发展,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5%左右。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打造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平台,全面提升源、网、荷各环节灵活调节能力,积极发展绿电直连等新模式,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配置和调控能力。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扩大绿电利用规模,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因地制宜推广清洁低碳供热方式。
建设坚强韧性能源供应链。筑牢能源战略安全底线,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国内原油产量长期稳定,天然气保持增储上产态势。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能源储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能源储备的种类、规模和方式。加强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夯实能源转型安全基础,增强煤炭供应弹性,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推动煤电由基础保障性电源转为支撑调节性电源,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强新能源关键矿产资源供给。加强能源应急安全管控,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分层级分领域应急预案,确保极端情况下能源供应安全。
加快能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面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重大需求,一方面,大力提升能源科技创新“硬实力”。聚焦非化石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先进核电、光热发电、海洋能、柔性直流输电、非常规油气等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前瞻布局氢能、可控核聚变等未来能源技术和产业。巩固拓展新能源等产业优势,培育壮大“人工智能+能源”等新产业新赛道。另一方面,加快推进能源科技创新“软建设”。健全能源产业链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能源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支持多种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加强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夯实法治基础,完善能源法配套法规体系,加快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制修订。激发改革活力,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深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多种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推动现代化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深化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供需决定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优化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定价机制。形成政策合力,推进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科学高效的能源监管体系。加强能源开发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政策机制。
构建能源国际合作新格局。持续深化能源国际合作,着力维护全球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能源转型共赢合作新模式,推动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电力互联互通。积极开展新能源产业链国际合作,加强能源技术和标准体系国际对接,提升我国绿证国际认可度。高质量打造重大能源标志性工程,围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小而美”项目。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持续推动区域能源合作平台落地见效,主动参与能源多边机制合作,高质量开展能源主场外交,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助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秩序。
(本文刊发在《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