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7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11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7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应对行业结构性调整挑战,聚焦资源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与徐州日晟低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晟产投”)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注销参股公司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曜”),其中苏州集成持有徐州鑫曜48.28%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苏州集成已实缴出资人民币67,600万元。
鉴于日晟产投其中一位有限合伙人徐州协鑫低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鑫低碳”)系公司关联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3800)的附属公司,故协鑫低碳为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注销徐州鑫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朱钰峰先生、孙玮女士、蒋卫朋先生、马君健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注销的参股公司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日晟低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MACDN6NK27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州高新鸿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额:16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3日
7、主要经营场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宁路1号高科金汇大厦南楼608-1室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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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0、合伙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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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日晟产投其中一位有限合伙人协鑫低碳系公司关联方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3800)的附属公司,故协鑫低碳为公司关联方。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日晟产投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日晟产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注销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范秀近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5,692.31万元
5、成立日期:2025年03月24日
6、注册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宁路1号高科金汇大厦B座2223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纸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徐州鑫曜总资产153,546.31万元,净资产153,524.89万元,净利润232.5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股东情况:苏州集成认缴出资80,000万元,持股比例48.28%;日晟产投认缴出资85,692.31万元,持股比例51.72%。
10、其他说明:徐州鑫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涉及注销清算方式等其他安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销徐州鑫曜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解除协议,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参股公司退股及工商注销事宜等。本次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后续徐州鑫曜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等相关事宜。
四、注销参股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光伏行业正经历显著的阶段性调整,正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与效率竞争。根据公司未来资金配置安排,公司将资源集中于提升自身主营业务的运营效率与技术领先性,保障公司自身技术研发、供应链安全与市场开拓等核心运营环节,强化公司穿越周期的内生韧性。公司经深入研究后决议,决定终止对徐州鑫曜控制的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卓曜”)的投资计划,最大化保障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健以应对行业周期的波动。基于与高新卓曜的长期合作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与高新卓曜展开战略合作,根据市场情况及高新卓曜供货能力,优先采购高新卓曜电池产品。
公司本次注销参股公司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考虑战略发展规划、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后,与合作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将与日晟产投积极办理徐州鑫曜注销清算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参股公司注销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徐州鑫曜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会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除与日晟产投共同投资徐州鑫曜以外,公司与日晟产投累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参股公司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关联交易发生的理由合理、充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7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0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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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3、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0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0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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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