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西安碑林法院对执行过程中的各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近日,在开展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碑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调查室发现两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以实际行动彰显了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
线索一:
恶意串通伪造凭证,
司法拘留后仍不思悔改
在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柏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碑林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柏某存在通过他人银行账户进行大额资金流转及日常高消费的行为,且未依法向法院报告该财产变动情况,涉嫌隐匿财产、逃避债务。针对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碑林法院依法对柏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然而,柏某在司法拘留后非但未能认识错误、积极履行义务,反而变本加厉。经查,其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虚假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以达到阻挠、抗拒法院强制执行的目的。柏某的行为性质恶劣,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挑战了法律底线。在全面固定相关证据后,碑林法院执行局打击拒执犯罪调查室将柏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线索二:
将房产转登记幼儿名下后又出售,
卖房款拒不偿债
另一起李某申请执行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仅为8万元,但被执行人陈某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于2022年将其购买的一套房屋登记在其年仅两岁的儿子名下。在执行案件立案后,陈某不仅未主动履行,反而将该房屋以1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但出售房屋后,陈某并未将此笔资金用于偿还其对李某所负的明确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碑林法院执行局打击拒执犯罪调查室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虚假交易、伪造证据等方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碑林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拒执犯罪线索移送渠道,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拒执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正告所有被执行人,务必敬畏法律,主动、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作者:韩茜茜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