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1月21日,宁波银行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付文生为该行副行长,任职资格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同意聘任王勇杰为该行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简历显示,付文生,男,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党委副书记。付文生历任上海银行办公室秘书、福民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主持工作)、静安支行行长,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宁波银行行长助理;2012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宁波银行副行长;2024年1月至今任宁波银行党委副书记。
王勇杰,男,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风险总监。王勇杰历任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山支行信贷员、海曙支行中山广场办事处主任,公司灵桥支行副行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宁波银行行长助理;2012年9月至今任宁波银行副行长;2024年9月至今任宁波银行副行长、风险总监。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该行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