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微博
#明辨是非#【#百余考生靠换脸替考上岸被开除公职# ,一组织考试作弊团伙犯罪人员被判刑】一团伙长期组织“枪手”跨十余省市替考,涉案金额逾千万元,案件经法院审理后,百余名作弊考生入职后被全部开除,全链条犯罪人员均受到法律严惩。12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了详情。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共谋组织考试作弊,以自身及被告人王某、杨某伶等数十名高学历人员为“枪手”组建替考“团队”。张某洁等人根据考生性别、面容特征和报考考试种类,从“团队”中选择面容相似、专业对口的“枪手”替考,再安排技术人员通过计算机合成兼具考生和“枪手”面部特征的照片,用于线上报考和提供给被告人黄某水制作虚假身份证件,由“枪手”持假准考证和身份证混入全国十余省市的考场,利用考试组织部门身份验核漏洞,代替考生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89次。张某洁等人还通过上述方式在事业单位考试等其他考试中多次组织作弊。张某洁等人累计收取替考费用逾千万元。百余名考生通过作弊手段入职党委、政府、公安、农村基层组织等部门。案发后,人民法院通报以作弊手段获取公职的王某等人所在单位,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均被开除公职。鹤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洁、陆某强、李某等16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冯某伟等18人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构成代替考试罪。被告人黄某水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据此,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主犯张某洁、陆某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七十万元不等;以组织考试作弊罪、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判处。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百余名考生通过作弊入职政府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