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工”)近日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设立背景、股权结构、治理架构、财务政策等核心事项进行明确。作为2016年登陆上交所的焊接设备龙头企业,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运营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清晰的决策参考。
公司概况:深耕焊接领域多年 注册资本3.18亿元
章程显示,上海沪工前身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有限公司,由全体投资者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于2011年10月18日在上海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142648H。2016年5月13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同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最新章程披露,公司注册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177号,注册资本达317,991,057元(约3.1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若董事长辞任则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气产品、电焊机、机电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原辅材料销售等。
股权结构:发起设立时总股本7500万股 五大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
作为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上海沪工设立时总股本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由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认购。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 认购的股份数(万股)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 舒振宇 | 2250 | 净资产折股 | 2011年7月31日 |
| 缪莉萍 | 773.25 | 净资产折股 | 2011年7月31日 |
| 舒宏瑞 | 3750 | 净资产折股 | 2011年7月31日 |
| 曹陈 | 34.5 | 净资产折股 | 2011年7月31日 |
| 苏州智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92.25 | 净资产折股 | 2011年7月31日 |
| 合计 | 7500 |
截至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17,991,057股,均为普通股。章程明确,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下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公司治理:三会一层架构清晰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权责明确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划分,构建了完善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其中,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行使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等职权;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对董事会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成员为3名非高管董事(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或直接/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并需对关联交易、重大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财务与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先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20%
财务政策方面,章程明确公司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投资回报”为经营宗旨,并制定了清晰的利润分配政策。核心要点包括:
此外,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部分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章程生效与修订:规范公司运作 保障股东权益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明确股东有权起诉公司或董事、高管,公司也可起诉股东及相关人员。未来如需修订章程,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上海沪工表示,此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投资者可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及公司官网www.hugong.com)查阅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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