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也有望实现“弹性上下班”了。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鼓励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探索“时间银行”等弹性工作模式,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
四川这则《通知》之所以引发关注,主要原因是文件里出现了“弹性上下班制”。以往,中小学教师一般遵循固定班次,而很多时候,他们非但不能按时按点下班,还要因为繁重的教学与非教学任务承受无休止地加班。弹性上下班,对于中小学老师而言,似乎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
理解“弹性上下班制”,其核心仍在于“减负”两字。实际上,“弹性上下班”并不是四川省教育厅首创,这则《通知》是对上个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进一步落实。
对比两个文件,整体而言,四川的要求更细化,内容也更丰富,这体现了地方传达上级文件的一贯特点。但这最终都要指向一个问题:中小学教师“弹性上下班”,虽法良意美,究竟应该如何切实落地?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中小学老师不仅要承担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这些教学任务,还要常常配合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创建示范评比等非教学活动。这些活动一方面大大牵扯了教师们的教学、备课精力,使其无法聚焦主责主业,另一方面,也导致他们无法准点下班、离线,侵占了其8小时之外的私人时间。
“弹性上下班”的初衷,其实就是以明确的职责划分,让教师从无边界的任务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减负。但是,这个边界如何划分?有了边界之后,又能否得到良好执行?也有家长担心,教师严格弹性上下班之后,会不会出现联系不上的情况,弹性会否异化成不负责任的自由?这些现实的考验与担忧,都需要在政策执行中严肃对待。
检索可知,四川推行中小学“弹性上下班制”,在前期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基础。比如,成都双流区东升小学、郫都区泡桐树小学等多所学校已经探索出分岗位、分时段的弹性方案,班主任和早读课教师错峰到校,有课后服务与无课后服务教师错峰离校。这些探索意味着,一旦明确了职责边界与刚性在岗时间,教师们上下班有据可依,政策就容易推行下去,而不至于变形走位。
还需提醒的是,推行弹性上下班,同样涉及对既有教学管理模式的优化。在教师日常工作中,很多任务并不是“单打独斗”,而是需要教研组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弹性上下班之后,由于每个教师入校离校时间不一样,那么,在涉及团队工作时,如何精细化做好职责分工,如何平衡各人的上下班时间管理,既确保教师的休息权,又避免降低教学质量,这都需要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管理人员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四川的教师减负方案中,“时间银行”这个词也颇为引人注意。这一措辞的具体意涵是指什么,该如何理解与执行,文件中并没有过多着墨。那么,是否可以将“时间银行”理解为:教师参与的非教学任务或加班时间,可折算为可储蓄的时间积分,未来可凭积分兑换休假、休息时间?但是,在具体落地过程中,如何登记、兑换、流转,可能还需要各个地方、学校结合实际细化落地。
探索教师弹性上下班,可算作为教师减负的实在之举。但一项政策的落实,必然要面临各种复杂的情景与状况,这要求地方与学校在具体操作中,必须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变量与因素,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方案达到一种最大化的利益均衡,既维护好教师权益,也确保育人质量。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王言虎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