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杰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确立了将包括吸毒在内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制度,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在信息越来越透明的今天,违法记录信息如果能够被随意查询,这实质上就是一种身份标识,意味着改过自新的人很难再像普通人一样工作生活。
如今行政违法记录被封存,只有国家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才可以依法查询,这是社会的进步,是司法越来越文明的表现。但人们因此而产生的不安感,也应该被看到与尊重,这同样是文明的要求。
舆论场上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吸毒相关记录的封存上,因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单纯的吸毒行为属于治安违法,正在此次修订明确的记录封存范围内。有法学专家认为,制毒、贩毒属于犯罪行为,不在记录封存的范畴内,一些特殊职业如网约车司机、幼师等已建有“无吸毒记录”准入要求,对于复吸人员,公安机关会定期进行回访检测,因此对吸毒违法记录进行封存,给相关人员一个回归社会的机会,并不是对涉毒犯罪的放纵,也不会对大众的安全造成影响。
从理性逻辑的角度看,专家的论证是比较周密的,但我们还应该考虑到的是,法律不等于纸上条文,它不只是概念界定那么简单,更不是“精英人士”间的高玄思想试验。它关系无数普通人的切身利益,人人都可以表达自身关切,法治理念应该与社会共识之间达成互相认可。我们在强调这是法治进步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关照人们的安全感。
虽然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吸毒者有着种种管控,但对很多人而言,生活是极其复杂的,生活中的种种特殊情况没有也无法尽数涵盖于法规的约束之下。比如,谁都不愿意糊里糊涂就和一个有吸毒史的人结婚,吸毒者的高复吸率也很难让普通人对他们完全放下戒心。
因此,人们对于吸毒记录被封存有很多忧虑,担心生活受到影响,这是合情合理的反应,是客观存在。对此不应假装看不见。
违法行为复杂多样,正因为要确立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更应该对违法行为进行更为细致的区分。对于那些屡教不改者是不是还要继续封存下去,如何防止有人利用制度善意来钻漏洞,这些都需要正视,在这方面应该有更多研究和回答。只有把人们心中的疑虑解释清楚了,司法和人心才能更好取得同频共振。
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无疑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要一步,而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会引发一些舆论的波动,这很正常。消除人们心中的“不安感”,要进行更接地气的普法,也要倾听人们的心声,并作出反馈,更重要的是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争论意见进行鉴别,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公众也不妨给予一定空间,进行深入观察和思考。
我们要坚信一点,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上是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如果某项制度确实危害公众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它必然不会被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