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鲜肉品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两家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摊主,依法查扣涉案猪肉近200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清晨时分,正是农贸市场交易的高峰时段。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直奔市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户主体资质、肉品进货查验记录及票证情况;核查“两证一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疫验讫印章。检查过程中,两家摊点销售的猪肉胴体均未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和品质检验印章,经营者也无法提供合法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经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现场甄别确认,涉案猪肉来源不明,属于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猪肉近200斤予以扣押,并现场完成证据固定。
据了解,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三部门常态化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中,各部门分工明确、紧密协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核查经营资质、进货台账和检疫检验证明;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肉品检疫情况的专业认定;公安部门全程保障执法秩序,防范暴力抗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猪肉时应留意肉品是否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和品质检验印章,可要求经营者出示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如发现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
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密农贸市场及城乡接合部的巡查频次,深挖涉案肉品来源,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的违法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