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南通金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因涉及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被相关海事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明确为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开展船舶代理相关业务的资质核验、业务审批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南通金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J40Q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7202000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滨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主体为南通金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72020008-1-1,执行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2*******J40Q,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滨州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公示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上交通安全领域的合规警示作用,督促相关航运及代理企业严格落实配员管理要求,筑牢海上航行安全防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南通金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向京华,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8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街道外环西路469号汇达广场1幢912室。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飞建 | 50% | 90 | 2029-07-04 | - |
| 2 | 王德华 | 40% | 72 | 2029-07-04 | - |
| 3 | 向京华 | 10% | 18 | 2029-07-04 | - |
事件点评
南通金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因船舶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滨州海事局依法处以6万元罚款。该处罚是监管部门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合规警示,将督促公司补齐配员短板,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体系,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产生更大经营损失,也为同行业企业敲响合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