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消息,据国家能源局通报,新疆能源监管办对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事由为该公司在受理用户工程时存在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当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65万元罚款,这一处罚也彰显了能源监管部门规范电力市场服务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的明确态度与执行力度。
|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3230490594C |
| 企业名称 |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能罚决字〔2026〕7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处罚事由 | 在受理用户工程时,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且存在“拒不改正”的情形。 |
| 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65万元(陆拾伍万元整) |
| 失信行为事项 | 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
| 失信行为处罚标准 | 由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执行情况 | 正常执行 |
| 处罚机关 | 新疆能源监管办 |
| 处罚日期 | 2026年08月18日 |
除处罚信息外,天眼查还披露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详情。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0年2月22日,法定代表人孔伟,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参保人数492人,注册资本151941.0982万人民币,注册资本151941.098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14层,注册地址为100-499人。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9703% | 107833万元人民币 | 2017-08-25 | 2024年01月26日 |
|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7.614% | 41957万元人民币 | 2017-08-25 | 2021年12月28日 |
| 3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 1.4157% | 2151.0982万元人民币 | 2017-10-20 | 2017年11月20日 |
本次新疆能源监管办针对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是电力监管部门聚焦供电服务环节合规红线、维护电力用户合法权益的典型监管落地举措。针对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且拒不改正行为作出的65万元顶格区间处罚,不仅对涉事国有控股供电企业形成直接合规警示,更向全行业明确了用户受电工程服务环节的禁止性边界。在电力市场公平化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此类执法进一步压实了供电主体的合规运营责任,对破除电力用户工程领域隐性壁垒、规范电力服务市场秩序具有明确的行业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