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01,证券简称:利源股份)12月2日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两起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上述案件诉请金额合计4860.69万元,此前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公告显示,此次涉及的两起再审案件,原审原告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提起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该两项再审申请。据了解,公司就上述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已多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前曾于2021年7月至2025年10月期间通过多份公告披露案件进展。
公司同时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涉及公司重整前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利源股份提醒,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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