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盛科通信(证券代码:688702)发布《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司拟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预计金额增幅显著。公告显示,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吕宝利、朱枝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原预计金额(万元) | 本次增加2026年预计金额(万元) | 本次增加后2026年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1] | 本年年初至5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2]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1]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 | 160,000.00 [3] | 220,000.00 | 191.22 | 18,158.98 | 49,506.97 | 43.03 | 根据业务实际需求预计交易 |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50.00 | 0.00 | 150.00 | 0.71 | 32.05 | 36.03 | 0.17 | - |
| 合计 | - | 60,150.00 | 160,000.00 | 220,150.00 | - | 18,191.03 | 49,543.00 | - | - |
[1]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5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本年年初至5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3]本次增加的预计金额系基于潜在的合同及订单签订的口径上限预测,并非以收入预测为口径,2026年度实际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确认收入金额将低于该额度。预计签订合同及订单后产生的收入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分期在对应会计年度予以确认,最终金额以实际履约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相关额度不构成对公司2026年度及后续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预测或承诺。
从上述表格数据可以看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主要集中在“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别。该类别2026年原预计金额未披露,本次增加160,000.00万元,调整后预计金额达到220,000.00万元。对比2025年该类别的实际发生金额49,506.97万元,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较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了344.38%((220000 - 49506.97)/49506.97 * 100%)。
占同类业务比例方面,以2025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发生额为基数,调整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的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将达到191.22%,而2025年该比例为43.03%,占比显著提升。
在交易进度上,本年年初至5月31日,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为18,158.98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金额为32.05万元,合计18,191.03万元。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方面,2026年原预计金额为150.00万元,本次未增加额度,调整后仍为150.00万元。2025年该类别的实际发生金额为36.03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0.17%,调整后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0.71%。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
| 企业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成立时间 | 1989年5月26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10249W |
| 注册资本 | 2,119,806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李立功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
| 主要经营场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座CEC |
| 经营范围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 1 | |
| 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公开数据查询,经审计,单位:亿元) | 项目 |
| 总资产 | |
| 净资产 | |
|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
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为公司5%以上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
公告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购买原材料。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价格
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表示,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独立性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潜在的合同及订单签订的口径上限预测,并非以收入预测为口径,2026年度实际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确认收入金额将低于该额度。预计签订合同及订单后产生的收入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分期在对应会计年度予以确认,最终金额以实际履约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相关额度不构成对公司2026年度及后续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预测或承诺。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上述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专业分析判断
从盛科通信本次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公告来看,核心关注点在于向关联方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额度的大幅增加。调整后22亿元的预计销售金额,相较于2025年4.95亿元的实际发生额增长显著,且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5年为基数)达到191.22%,这表明公司对该关联方的销售规模预计将出现大幅扩张。
公司解释本次预计金额与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为“根据业务实际需求预计交易”。结合中国电子作为公司5%以上股东的背景及其国有大型企业的性质,此次额度提升可能预示着双方在业务合作层面将有更深层次的拓展,或公司产品在关联方体系内的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特别强调本次增加的预计金额系基于潜在合同及订单签订的口径上限预测,并非收入预测口径,实际确认收入将低于该额度且可能分期确认。这一提示有助于投资者更理性地看待该预计额度,避免将其直接等同于年度收入预期。
定价方面,公司采用市场化公允价格、行业惯例及第三方定价原则,且保荐机构也认为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交易的公允性。但鉴于关联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较高,未来公司仍需持续披露实际交易价格与第三方价格的对比情况,以进一步证明定价的公允性。
从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来看,尽管公司及保荐机构均表示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但投资者仍需关注未来关联销售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实际比例。若该比例持续过高,可能会引发市场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及抗风险能力的担忧。
总体而言,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调整,在程序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流程,定价原则也符合市场化要求。但后续实际交易的执行情况、收入确认节奏以及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真实影响,仍有待持续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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