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总计128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27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750,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42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户数为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06,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4,55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38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7月1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00万股,并于2025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25,427,31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0.4021%;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30,572,68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5979%。
2026年1月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27,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2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00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64,556,7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1.3825%,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27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750,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42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户数为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06,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00%,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7月1日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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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4,556,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3825%。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28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27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户数为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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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李莉、王泽滨、蔡富东担任公司董事,任德保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红玲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及股东承诺,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次解除限售后,其持有股份的75%将按照相关规定计入高管锁定股;
注3:离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结束日期为2026年7月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股东承诺,前述人员在原定任期结束日期延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注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且不存在公司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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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大股东自愿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送达的《关于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承诺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限售期将于2026年7月1日截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承诺人自愿承诺:自前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情形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一、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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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持股数量为不包括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而持有公司的股份;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完毕,上述持股数量未包括未分配利润转增的股本。
2、最近十二个月内上述股东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权益,前述股东自愿承诺如下:“经本人审慎、自愿决策,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前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要求上述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关于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