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以7票赞成、2票反对作出里程碑式裁定:若美国环境保护署未提出相关要求,消费者不得因农达除草剂未标注致癌警示标签对拜耳提起诉讼,相关“未履行警示义务”的州级诉讼诉求需服从《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案》(FIFRA)的联邦优先效力,禁止各州推行与联邦标准不符的农药标签标注要求。
本次裁决核心依据为美国环境保护署已认定农达有效成分草甘膦按说明使用属于安全范畴,从未强制要求其标注致癌警示标签。拜耳2018年收购农达生产商孟山都后,自2015年起已深陷数千起相关致癌诉讼,该裁定为拜耳的重大法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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