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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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谢梦骑 通讯员 权 爽
本报讯 “野生鸟类大多属于受保护野生动物,私自售卖、收购都属于违法行为。”近日,在月河历史街区花鸟市场,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嘉中队的执法人员逐一核查商户经营台账、在售鸟类来源,并向经营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知识。
这是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年全方位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中的一环。行动聚焦生态保护重点环节与关键区域,以精准执法、广泛宣教、联动共治、群防群治为抓手,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初夏时节,正值野生鸟类繁育、水生野生动物频繁活动的关键时段。连日来,执法人员常态化进驻市区花鸟市场、各大农贸市场及沿街餐饮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紧盯野生鸟类非法售卖、无合法来源购销等乱象,从源头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益链条。
田间地头、河道沿岸等野生动物栖息、迁徙区域,也是本次专项保护行动的重点巡查区域。针对农户为防护农作物私自架设捕鸟网,民间私设捕鸟夹、粘网等突出问题,执法部门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之前只想着防鸟护庄稼,不知道私自架网是违法的,听完讲解我彻底明白了,马上就拆掉!”凤桥镇一名农户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劝导后,主动拆除了自家田间架设的捕鸟网。
同时,针对农户护农需求,执法部门主动推广物理驱鸟器、防鸟帘等无害防护设备,在守护野生动物的同时,切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双向兼顾。
为精准打击隐蔽性、多发性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构建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共享线索资源。近日,大桥中队依托群众举报线索,联合多部门多日蹲点摸排,成功查获一起非法张网捕鸟案件,现场拆除大型捕鸟网具,解救野生鸟类5只,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处罚。
在凤桥中队辖区,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派出所查处一起电捕鱼案件,现场查获受保护蛇类、蛙类若干,目前已依法立案调查,严厉震慑了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此外,执法部门还搭建了“群众监督+快速处置”闭环监管机制,全面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涉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严格落实“接报即查、实地核查、溯源取证、普法跟进”全流程处置模式,确保每一条举报线索闭环处置、件件落实。截至目前,南湖区已立案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