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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郑扬波
“明明只是想付个钱,怎么一不留神就成了借钱?”这不是你“手残”,是平台手段太“高明”。
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在外卖、网购、订票、打车时,到了付款那一步,页面上跳出来的往往不只是银行卡、余额、零钱,还有“白条”“月付”“先享后付”之类的选项;再配上“立减”“优惠”“随机减”“分期免息”等字样,你手一快,点了,交易成功,优惠到手。
但等到月底看账单才发现:这笔钱不是从你卡里扣的,是你借的。小额贷款,分期还款,连本带利。
这种“金融捆绑”非常普遍。不少平台将消费信贷产品直接嵌入支付选项,与银行卡、余额、零钱等常规支付方式并列展示,界面高度相似、名称模糊不清,用户往往在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开通或使用了信贷服务。
为什么平台要在支付入口搞这种“金融捆绑”?
核心就是两个字:利益。
相比你老老实实付钱,平台更希望你借钱付。因为借钱有利息、有手续费、有分期费。你用得越顺手,它赚得越顺溜。
长期以来,平台借助高频、刚需的支付场景,向消费者频繁推送信贷产品,额度从几千涨到几万,消费者不知不觉就从“消费者”变成了“负债者”,若未按时还款,你的征信也在不知不觉中逾期了。
近期,针对这一乱象,监管已及时出手。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办法》首次以综合性部门规章形式,对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尤其是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与信贷产品的深度捆绑行为划出明确红线。
新规覆盖两类核心产品:一是花呗、白条、月付等“先买后付”类信用付产品;二是借呗等现金贷与导流平台。《办法》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简单来说,以后付款页面里,贷款类产品不能再以与支付工具混淆的方式出现。银行卡、余额、零钱与花呗、白条之类的借钱或分期产品,将被区分开。
此外,《办法》还提出多项细化要求: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等诱导性用语;不得违法搭售金融产品、不得将组合销售金融产品的选项设定为默认同意;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说得直白:《办法》斩断线上线下“分润合谋”,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必须将支付工具与贷款等金融产品清晰区隔,严禁误导性捆绑与默认捆绑。
也就是说,今后平台“付钱就是付钱,借钱就是借钱,不能再混一起误导消费者。”
有人可能会觉得,不就是付款时多一个选项嘛,至于管这么细吗?
还真至于。
因为支付和借贷,看起来只是页面上的两个按钮,背后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风险责任。支付是完成交易,借贷是形成债务。前者讲便利,后者必须讲清楚风险、成本与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规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平台经营行为的刚性约束。
以后消费者在付款时,不用再担心一不留神就点开花呗、白条这类借钱产品,从源头减少超前消费、过度借贷。
对行业而言,新规也逼着支付机构通过拼安全、拼服务,增加自身竞争优势。放贷机构,也得拼产品、拼体验,不能再靠玩猫腻赚钱。
一个成熟的市场,不能靠诱导式营销驱动增长;一个负责任的平台,也不能把“误点开通”当成转化能力。
该分开的,就得分开;该收手时,必须收手。
编辑:谢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