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维权) 公告编号:2026-038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暨司法拍卖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2026年2月3日10时至2026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破产专户”)所持有的公司67,044,575股股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26年2月4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王梓旭、赖岳宽分别以最高应价竞得前述合计67,044,575股公司股份。
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及结合破产专户管理人提供的证券账户持股信息获悉,前述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情况
根据公司通过中登公司系统查询及结合破产专户管理人提供的证券账户持股信息获悉,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7,044,575股公司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2.27%。
二、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952,922,223股,破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670,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2,952,922,223股,破产专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625,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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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破产专户的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破产专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等造成重大影响。
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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