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维权)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1,证券简称:广电网络)近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对累计金额达2.42亿元的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普、董事会秘书张云则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陕西证监局《关于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韩普、张云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6〕13号),截至2025年7月2日,广电网络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2.42亿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按照规定应当及时披露,但公司迟至2025年12月26日才予以披露。陕西证监局指出,此举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时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符合《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韩普与张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陕西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体整改要求包括: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公司需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分子公司管理,明确诉讼仲裁信息披露标准、传递及审核路径,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时需全面梳理信息披露薄弱环节及内控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
广电网络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监管决定,将深刻反思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内控机制等措施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其正常经营管理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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