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董事1名。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公司于同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陈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陈淏先生将与其他7名现任董事以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陈淏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陈淏,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行政部主管,现任行政部副经理;2021年4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工监事。
陈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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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余涛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叶祥忠、副总经理赵灵芝、副总经理潘晖榕、财务总监吕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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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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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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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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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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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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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7.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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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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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为、张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