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金属”)近日发布公告,宣布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系统性修订。此次修订涉及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更名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建制并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强化法定代表人责任机制与董事会专业化建设。
核心修订要点解析
治理架构重塑:监事会职能并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告显示,公司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修订后,审计委员会将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其成员需由3至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这一调整标志着公司治理结构从“三会一层”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型,旨在提升决策效率与监督专业性。
会议机制调整:股东会制度全面升级
法定代表人责任机制强化
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人选;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致他人损害的,公司承担责任后可向有过错者追偿。这一修订呼应了新《公司法》对高管责任追溯的强化要求。
董事会专业化建设深化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面接管原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要求其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需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并披露。
修订前后核心条款对比
| 修订事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最高权力机构名称 | 股东大会 | 股东会 |
| 监督机构设置 | 设监事会及监事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
| 法定代表人辞任处理 | 无相关规定 | 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人选 |
| 股东临时提案持股要求 | 3%以上股份 | 1%以上股份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 辅助决策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
市场影响与解读
此次修订是盛达金属响应新《公司法》过渡期安排的关键举措,通过治理结构扁平化提升决策效率,同时强化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业内分析指出,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将成为治理有效性的核心,公司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细则以确保监督职能落地。
公告强调,修订后的章程及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据此优化内部流程,提升治理透明度,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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