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拓展范围、聚焦重点、筑牢底线、健全机制”。
【总体思路】
“五个友好”
拓展范围,就是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对所有开展儿童友好建设的城市,支持各地以城市为基本单元,对照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要求,系统集成儿童友好政策措施,覆盖城乡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一米视角”
聚焦重点,就是在“五个友好”建设任务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重点。推动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儿童友好建设地方性法规。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以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出行环境等为重点,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
“六大保护”
筑牢底线,就是把儿童安全作为儿童友好建设的底线要求。全面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落实儿童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向更多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常抓不懈”
健全机制,就是推动儿童友好建设成为各地常抓不懈的常态化工作。主要是健全4类机制,即健全为民办实事机制、宣传推广机制、资金支持机制和监测评价机制。
■据新华社
【重点举措】
●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
●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
●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
●推广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建立急危重症婴幼儿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
●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
●开通儿童友好通学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