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
李志恒、周栋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军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李玉刚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刘学透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马勇、王超、何志、景晋生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方勤升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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