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编者按】“十五五”时期是我国迈向创新型国家前列的关键阶段。在浙江大学求是讲座教授斯晓夫看来,讨论创新时,人们往往忽略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情境”。推动创新,为什么需要更多考虑“情境”?如何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日前在同济大学的演讲中,他围绕上述问题发表了观点。
当今世界,创新已经成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多年前,我就表达过这样一个观点:如果说20世纪的管理学家谈论的是管理,那么,21世纪的管理学家谈论的则是创业创新。创业创新已经成为21世纪管理发展与实践的核心。但我发现,讨论创新时,人们往往忽略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情境”。推动创新,为什么需要更多考虑“情境”?今天的演讲,我从破坏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这对概念辨析说起,谈谈“情境”对于创新的重要性。
破坏性创新不等同于颠覆性创新
破坏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是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与AI的兴起与发展,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与谈论的热点创新议题。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些年来,企业家、领导干部与经济管理学者在谈论破坏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时,很多时候将二者等同起来。如果大家去百度搜索一下,也基本上是将二者视作同一个概念。但如果结合“情境”看,破坏性创新并不等同于颠覆性创新,二者存在一定差异。
1.什么是破坏性创新
先来看看什么是破坏性创新。自1997年哈佛大学克里斯坦森教授的著作《创新者的窘境》系统性提出“破坏性创新”以来,这一创新理论在世界上被广泛引用。但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目前都存在着一些对破坏性创新理论的误解与误用。将破坏性创新理论的基本概念与核心内涵界定清楚,是应用这一理论的前提。基于这个前提,才能将破坏性创新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根据克里斯坦森的理论,破坏性创新描述的是一种产品或服务,其最初可能在主流市场的关键性能上表现较差,但它具有价格更低、结构更简单或使用更便捷的特点。它并非直接与现有巨头在主流市场正面竞争,而是敏锐地捕捉到被忽视的低端市场或全新细分市场的需求,以此为切入点,通过持续的迭代与改进逐步提升其性能,最终满足主流市场用户的需求,从而取代主流市场那些复杂、昂贵的现有解决方案。
基于此,破坏性创新的根本特征可以归纳为:(1)初始目标关注低端市场或全新市场;(2)在主流市场消费者所重视的属性上较现有产品或技术略逊一筹,但能在目标市场的消费者所看重的属性上满足其需要(即“足够好”,例如更便宜、更简单、更小并且通常更便于使用);(3)不沿着现有的技术轨迹发展;(4)是一个过程,破坏性创新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处于不断提升的过程中,直至满足主流市场消费者的需要,从而逐步向上渗透至主流市场。只有满足上述特征,才可以被认为是破坏性创新。
由此可见,破坏性创新是从低端市场进入,渐进和可持续性地逐步向上渗透主流市场,核心是用更便宜更简单的方式,颠覆现有规则,最终在竞争中取代头部企业的创新模式。近年来伴随AI技术的广泛应用,结合相关智能创新的破坏性创新越来越多地出现。如果仔细分析一下AI时代的破坏性创新,其过程大多符合克里斯坦森所定义的“破坏性创新”,但在颠覆现有规则方面,也出现一种颠覆与共生并存的现象,以及双方通过互补实现共同价值创造的可能性。这一类在AI时代与情境高度相关的破坏性创新的新问题,有待学者深入地进行研究。
2.什么是颠覆性创新
再来看颠覆性创新。当下在中国所谈论的颠覆性创新,其对应的英文应为Destructive Innovation。 现有的西方文献中已有此类颠覆性创新研究,但仍缺乏系统性论述。目前的颠覆性创新,多以智能科技领域为背景,如信息创新颠覆了原有的信息结构与传递系统,数字创新颠覆性地改变了原有的产品与行业生态系统。
颠覆性创新一般被认为是基于突破性新技术,激进并根本性地颠覆原有主流市场产品、服务、商业模式与行业生态的一种创新。应该说,从字面上理解,颠覆性创新与破坏性创新的差异并不明显,破坏性创新在从低端向上渗透主流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其破旧创新的破坏特征,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颠覆或颠覆性创新活动。但是如果放在具体情境中,两者还是呈现出一定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决定了不同的创新推进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信息创新、数字创新与智能创新三个阶段。颠覆性创新强调创新突破,无论是信息创新、数字创新还是目前的智能创新,技术是破坏或颠覆已有行业系统的基本条件。在创新领域,突破性创新是由技术性能突破而带来根本性的、非渐进式改进的创新类型。而根本性/激进性创新不限于技术性能突破,它是一种颠覆现有产品、服务或业务模式,甚至产业的全面性根本性创新。因此,颠覆性创新更强调突破性、根本性、激进性。
从理论上说,“颠覆式创新”具有创造性破坏的可能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产业创造并没有破坏、颠覆任何东西,而是纯粹开创了新的产业。比如说,在一些较为贫困的国家,微金融的新模式并没有颠覆现有的银行体系,却使得没有钱的穷人能够进入金融领域。这种创新就是一种非破坏式的创新。
在AI时代,情境因素往往是竞争优势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在与西方企业的竞争过程中,通过“专精特新”等与破坏性创新高度相关的创新模式,为国家创新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当下AI时代的中国,当企业探索如何借AI获得创新优势时,必须意识到情境因素才是其真正的竞争优势所在。当所有人都能使用相同的AI模型、相同的AI赋能工具和相同的供应商生态系统时,“情境”便成为差异化要素。因此,在AI时代思考与探讨中国创新,离不开深入理解与认识中国情境这一要素。
创新研究不同于一般的数理化研究,其实践具有很强的文化多元性与实践性。仍以破坏性创新为例。当破坏性创新理论被引入中国本土时,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十几年。其在中国情境下,不是以颠覆为重点的创新,也不是爆炸增长的裂变创新,而是在竞争过程中通过低价简单的技术路线,从低端入手,渐进、可持续性地逐步向上渗透,并与主流市场的头部企业竞争的一种创新。近年来,中国产生了很多基于“专精特新”的破坏性创新成功案例。用通俗的语言描述其创新过程,就是国人常说的“从陪跑,到并跑,再到领跑”的过程。很多中国企业正是通过上述“三跑”式破坏性创新,进行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实践,推动中国创新发展。
关于情境因素的重要性,还可以从创新生态营造中得到验证。“生态”这个词来源于生物学。一个好的自然生态大致包括物种、生物链以及能够自我维持并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必要的功能性“养料”。近几年,学界对于创新范式的研究,逐渐从机械式、靶向式、精准式“工厂”,转向众多“物种”杂居、有可能产生新“物种”的“雨林”。创新生态通常具有自我调节能力,有足够的韧性,可以应对内外部变化的压力。国内有学者曾研究过深圳、合肥、义乌三个城市的创新生态,三者不同的创新“打法”恰恰源于不同情境。比如,深圳的创新生态和产业生态具有“市场主导+政府服务”的鲜明特征;合肥在硬科技加持的背景下,更多呈现出“创投城市”的气质;而义乌主打小商品市场,集中资源大力建设贸易生态系统、先进产业平台、国际物流网络。同样是在中国进行创新,基于不同情境,这三座城市走出了不同的创新路径,但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
创新是当今世界也是中国的热点问题。在我看来,创新首先一定要将紧盯国际前沿理论与实践和推动国内相关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因为无论是哪种创新范式,都具有全球性特征,如果不紧盯国际前沿,就可能对创新产生误解。例如有部分国内学者提出,破坏性创新是后发追赶者对行业在位者的颠覆和超越。但正如我前面所论述的,破坏性创新并非只适用于后发追赶者,现有企业同样可以采用破坏性创新战略以获取新的市场价值。
国际相关研究中新的理论发现与实践经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们必须要放到中国情境中进一步论证与检验,中国的创新者可以从中吸取精华并推动中国创新的发展,最终贡献于全世界。智能时代的世界是联动的,国际前沿理论与实践能提供技术趋势判断、产业结构变化信号与新商业模式和新制度设计经验。但单纯追随国际前沿会导致水土不服,而完全脱离国际前沿又可能陷入闭门造车。因此,必须推动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有机地、情境化地结合,避免简单复制,在结合中国情境的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发展路径。
其次,在中国推动创新,必须结合信息创新、数字创新与智能创新三个阶段的特征与内容。这是因为,这三个阶段构成的技术演进逻辑与路径并不相同。信息创新阶段重点在于解决信息获取与传递效率,数字创新与智能创新阶段的核心是算法替代部分认知功能,数据驱动决策自动化,机器参与创造与优化,它们是破坏性创新尤其是颠覆性创新最具爆发力的阶段。有效结合上述创新阶段特征探讨与发展创新,有助于理解与实践AI时代的破坏性创新与颠覆性创新,也有助于形成系统性的相关创新论述。
再次,要重视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企业家是市场经济的生命之源,他们通过相关的商业活动,不断进行“创造性破坏”。奥地利经济学派认为,如果没有企业家精神,市场经济就是停滞的,创造财富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中国在改革开放后也开始探索企业家精神,2021年,党中央批准了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企业家精神位列其中。而随着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企业家精神也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数智技术时代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要素有哪些呢?我和我的团队曾对超过500人进行访谈,发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从不确定情景中发现与把握机会做相对确定性事情的能力,激情、韧性、创业警觉,研发设计能力以及“逆商”(在巨大困难面前,能不能撑得住)等。此外,中国文化是企业家精神独特内涵的重要源泉,使得中国企业家在认知与行为要素上显著区别于西方,并呈现出独特的作用结果。“中国文化”即属于情境因素,西方企业家精神强调企业家的逐利动机,而在中国,企业家精神具有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特征,企业家对国家有强烈的责任感,并将自身的行动目标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联系在一起。因此,在中国弘扬企业家精神,不能只考虑如何利用市场机会获取经济利润,必须同时考虑共同富裕、社会责任等社会价值。
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是何种创新范式,创新的目的始终是促进国家建设,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AI时代,技术迭代更新与企业创新发展,离不开持续的假设和试错。在此过程中,需要坚持“技术向善与创新向善”,这不仅是企业兼顾技术进步与社会进步的问题,也是商业与企业存在与发展的一种使命。
【思想者小传】
斯晓夫浙江大学求是讲座教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业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美国宾夕法尼亚联邦大学商学院教授。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管理学院、加拿大康大约翰莫尔森商学院等。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等职。目前担任国际著名学术期刊“Technovation”(《技术创新》)副主编,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 (《管理与组织评论》)客座主编等。
原标题:《思想者|斯晓夫:推动创新,为何需要更多考虑“情境”?》
栏目主编:王珍 文字编辑:王珍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徐佳敏 编辑邮箱:shhgcsxh@163.com
来源:作者:斯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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