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中,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Lithium Chile Inc.、Steve William Cochrane(合称为“交易对方”)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约1.75亿美元受让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Argentum Lithium S.A. 100%股份,从而获得Arizaro项目8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为境外公司,且本次交易涉及公司产业转型。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与评估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步发出股东会召开通知,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国境外投资相关的审批或备案,以及加拿大政府的国家安全审查审批或备案工作,亦在同步推进过程中。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准备与托管代理人签订保证金托管协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需满足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因此本次交易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后、股东会通知发出前,每三十日披露一次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联控股;证券代码:000036)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2日及2026年1月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华联控股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暨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进展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收购Argentum Lithium S.A.100%股份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后续实施尚存在一系列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披露后、股东会通知发出前,每三十日披露一次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