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秩序、推动养老领域治理现代化中肩负重要职责。”市人大代表刘丹说。
刘丹建议,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职能,聚焦基层养老服务痛点难点,以精准监督、协同治理、普法赋能为抓手,推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养老服务保障格局。
刘丹建议,压实公益诉讼责任,筑牢基层服务窗口防线。聚焦基层养老服务站点公益诉讼需求,建立“窗口责任到人”工作机制;明确社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养老服务站点的公益诉讼专属责任,指派具体工作人员对接各站点,设立公益诉讼服务联络点,公示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督范围,负责日常巡查、线索摸排、诉求对接等工作。重点针对老年人无障碍设施缺失、服务标准不达标、公共利益受损等情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强化对基层养老机构、服务站点的全流程法律监督,刘丹建议从三个方向发力。一是整治违规运营乱象,对无证经营、超范围服务等行为,结合民政部门监管线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筑牢安全保障底线,针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不达标等突出问题,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对食材采购、消防设施维护、应急演练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制发靶向性检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服务质量监督,对虐待、遗弃老年人、克扣养老经费、违规收费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畅通举报渠道,依法快查快办,维护老年人生命健康权与财产权。
刘丹建议,深化普法赋能,筑牢涉老权益保护屏障。构建“精准普法+权益保障”一体化工作体系,提升养老服务领域法治意识。一方面,开展常态化普法进机构活动,组织检察官深入基层养老机构、服务站点,结合养老诈骗、遗赠扶养、监护权纠纷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普及防诈骗、防虐待、维权途径等知识,提升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养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建立涉老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的,简化流程、优先办理,协同民政、司法等部门建立一站式涉老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综合运用调解、检察建议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应救尽救、应护尽护”。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田一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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