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资讯】2026年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华金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资金管理过程中,因对业务规则理解不充分,操作失误导致2025年9月10日、11日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出现缺口。
上海证监局指出,华金证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会公告〔2011〕32号)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同时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公告,华金证券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规运营的高度重视。融资融券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其资金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客户资产安全和市场稳定。业内人士表示,华金证券需针对此次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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