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证券代码:000615)于2026年1月1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就其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公司需对约4462.86万元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显示,本案源于浙银租赁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对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ST美谷等相关方提起的诉讼。浙银租赁请求判令金环新材料支付未付租金、逾期违约金等暂计4496.20万元,并要求对相关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法院判决主要内容包括:金环新材料需向浙银租赁支付租金4418.83万元、逾期违约金39.13万元(暂算至2025年7月15日,此后以未付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计算至付清之日)、留购款0.1万元、律师费损失3万元及保全保险费损失1.80万元,以上暂计约4462.86万元。*ST美谷对上述债务(其中违约金计算至2025年11月14日,此后停止计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浙银租赁对相关租赁物、质押的应收账款及抵押财产在相应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ST美谷表示,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同时,公司提示,本次诉讼案件是否会二审及二审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另据公告,金环新材料已被裁定进入破产重整阶段,*ST美谷已不具有对其的控制权,金环新材料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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