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发布公告称,为保障此前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顺利实施,公司已于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95元/股(含)上调至116元/股(含),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原回购方案回顾
据公告披露,荣昌生物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原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9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调整原因:股价持续超出原上限
荣昌生物在公告中表示,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原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为保障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决定上调回购价格上限。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116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调整后回购方案核心要素
| 项目 | 调整前内容 | 调整后内容 |
|---|---|---|
| 回购价格上限 | 95元/股(含) | 116元/股(含) |
| 回购资金总额 | 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 | 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 |
| 回购股份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回购期限 | 自2025年12月15日起12个月内 | 自2025年12月15日起12个月内 |
决策程序与影响分析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荣昌生物表示,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改变上市地位。
风险提示
荣昌生物同时提示,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16元/股,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体现了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对长期发展的信心,也为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提供了更充分的保障。市场将持续关注公司回购进展及长期发展战略的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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