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07月10日经昆山市人民法院(2021)苏0583破45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确定的分配步骤,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共实施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于2023年07月13日实施,第二次分配于2024年03月06日实施、第三次分配于2026年01月28日实施。
第一次分配财产总额为1,993,759.78元,清偿破产费用374,027.12元,剩余可供分配财产金额为1,619,732.66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36,067,069.14元(清偿金额1,398,372.51元、清偿率3.88%)、待定债权5,709,359.68元(预留清偿金额22,1360.15元、预留清偿率3.88%)。
第二次分配财产总额为2,000,000元,清偿破产费用183,003.04元,剩余可供分配财产金额为1,816,996.96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36,073,502.64元(清偿金额1,568,957.58元、清偿率4.35%)、待定债权5,702,926.18元(预留清偿金额248,039.38元、预留清偿率4.35%)。
第三次分配财产总额为101,639.30元,清偿破产费用25,432.76元,剩余可供分配财产金额为76,206.54元用于清偿:普通债权41,776,428.82元(清偿金额76,206.54元、清偿率0.18%)。
债权人逾期未受领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02月05日
公 开 人:昆山世贸联华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