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6年1月8日在葫芦岛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在服务和支撑我市全面振兴进程中取得新业绩。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发展
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9件214人,纠正违规执法司法行为11件,监督返还企业28万元违规查扣款案被最高检“专项监督”专刊刊载。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监督办案推动“红崖子花生”等国家地理标志受侵犯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兴城市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国有科创企业堵塞监管漏洞,以法治之力守护创新发展。
坚决维护高水平安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扎实推进重要军事设施和军人权益保护专项监督,通过监督办案推动解决影响军用机场飞行安全问题,获相关部队来信感谢及最高检领导高度肯定。省市区三级联动办理的现役军人家属周某香国家司法救助案,依法为军属解忧、让军人安心,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协助做好风险化解专项工作,助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工作经验被《辽宁检察工作简报》刊载。全力维护人民安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各类犯罪1399件176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不批捕472人、不起诉348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自觉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件31人,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摸排重点案件线索8件,立案侦查2件2人,着力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信。
护航美丽葫芦岛建设。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起诉20件30人。扎实推进环渤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项行动,立案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6件。绥中县院搭建的“农药经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写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并在四省125家检察院推广应用。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通过“无人机勘验+卫星遥感技术”办案模式拓展长城保护工作成效,为深化长城保护而开展的理论研究入选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撰写的论文在全省检察机关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二、牢记为民初心使命,以更实举措守护民生民利
用心呵护“一老一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9件30人,救助因案致贫老年人30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发放滞留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金95.8万元,该案被最高检“检察护企”专刊刊载。坚持以打促治,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件81人,发案数下降24%。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参与推动我市专门学校建设,设立全省首个驻校检察工作室,规范化推动教育矫治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相关活动81次,在全省率先上线未成年人检察AI法治宣传员“晴天”,会同妇联、团委、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与龙港区院共同办理被遗弃婴儿司法救助案,汇聚各方力量为其解决残疾治疗、落户困境、监护人变更等难题,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对“一老一幼”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倾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守护食药安全这一民生底线,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立案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3件,针对辖区外卖无堂食、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乡镇卫生所或药店不规范经营等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违规机构40余家,有力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守护安居乐业这一民生基石,建昌县院会同河长办共同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前端化解洪灾风险隐患;连山区院依托自建的“涉安全生产领域特种作业证件”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发现线索,督促行政机关对3家违规进行特种作业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协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守护财产安全这一民生基础,起诉各类财产型犯罪319件438人。通过案件办理推动行政机关对53家涉电信诈骗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或启动吊销程序,并将233家涉嫌虚假登记企业列入经营异常,该案获最高检领导高度肯定。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着力保障“劳有所得”,积极参与欠薪治理,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索欠薪76.9万元;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5家在建工程项目按期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0余万元。着力保障“民有所盼”,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100%,对争议较大、疑难复杂等案件,组织检察听证211场次,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协调救济、释法说理引导息诉罢访。扎实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专项行动,通过监督办案推动辖区外卖企业防暑物资配备率从65%提升至92%,切实守护城市“温情摆渡人”。着力保障“困有所扶”,司法救助困难群众82人次,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62件。与市党建公益联盟会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合作协议”,凝聚多方救助资源,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刊载。
三、聚焦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强担当维护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9件次,监督立案、撤案24件,追加逮捕、起诉2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51人、不起诉8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坚决做到不枉不纵。在办理陈某军故意伤害案中,综合分析全案证据,依法认定其构成正当防卫,切实“激活”刑法第二十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不当、财产刑执行不当、强制措施执行违法403件,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20人,着力维护司法权威。
提质增效做强民事检察。办结民事监督案件329件,提出、提请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92件,法院采纳率分别达到100%和98%。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督促依法纠正12件。凝聚监委、法院、公安合力,依法办理了涉案标的达2亿元的海口某公司虚假仲裁执行监督案,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权威、相关企业及其300余名职工合法利益,该案写入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系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
精准发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结行政检察案件437件,提出抗诉、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2件,法院采纳率98%。提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4件,针对渔业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4份,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应受行政处罚的刑事被不起诉人,向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96件,坚决杜绝“不刑不罚”。绥中县院办理的督促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强化担当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1件,发出检察建议和公告349件,回复整改率98.2%,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诉前仍未解决的,提起诉讼14件,100%得到裁判支持。其中所办理的4件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第24次高质效办案点评会上获最高检领导肯定。充分用好与河长办、水利、文旅、妇联等部门建立“检察+行政”协作机制,持续完善“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建设,科技赋能拓展线索来源,公益保护大格局正在形成。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优作风夯实发展根基
擦亮绝对忠诚政治底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自主编印政治理论学习手册18册,开展思想政治轮训56期,跟进学习原文原著130余篇。自觉践行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6次,机关13个党支部首次全部获评星级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品牌工作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10个典型事例,南票区院“南枫润检”党建品牌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20个典型事例。
全力加强专业素能建设。持续深化“葫检·青火”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品牌,通过师徒结对、岗位轮换、跟踪评估、建立市级检察人才库、搭建检校合作平台等方式,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市院中层年轻干部占比已从去年的31%提升至57.5%。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开展各类培训132期,参训3183人次。先后有4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7名骨干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所撰写的10篇论文在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获奖或被国家级刊物刊载。
强化管理提升监督质效。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修订案件质量管控机制11项,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引领各条线有的放矢补强短板。着力打造工作品牌,培育“益翼升徽”检察技术品牌,通过对丁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的56部涉案手机进行电子数据恢复,为案件定罪量刑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着力提升办案质效,通过案件检查评查倒逼、案例培育工作引领,推动高质效办案理念落地见效,所办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3件、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或经典案例17件,再创历年来新高。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和派驻监督,制发《检务督察工作专刊》10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日常督查活动32次,廉政谈话、任前谈话32人次,两级院主动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32件。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督察与巡视专刊》刊载。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律师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专题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900余名各界代表走进两级院,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活动153人次、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632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54条,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公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邮寄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2025年我市检察工作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先后有5个集体和8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2个部门分别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辽宁省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5篇履职经验被最高检专刊刊载、16篇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内网经验交流栏目采用、30余项工作获上级院通报表扬、104篇宣传稿件被国家级媒体刊载。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更得益于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深感自身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还有差距,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成效尚有不足。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从严管党治检力度仍需加大。三是专家型骨干型人才仍然短缺,尚未培育出国家级优秀人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持续推进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省、全市“十五五”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轮训,高质量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全力推进我市平安法治建设、金融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工作,坚决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服务大局促发展,将助推营商环境建设植根于执法办案全环节。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合力推进命案防范治理、网络治理,为营商环境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将高质量办好涉企案件作为履职重点,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法治力量助推营商环境明显好转、根本好转。
三是用心用情护民生,将促进人民共同富裕体现在价值追求全方面。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不断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权益保障,协同加强欠薪问题综合治理,继续深化生态资源、文化遗产和涉农司法保护,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四是聚焦主业提质效,将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具象到法律监督全链条。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优化已建立的“三个管理”举措,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人权执法司法保障、诉讼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功能和价值进一步强化。
五是提升本领重自强,将利长远谋未来理念贯穿于队伍建设全周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转作风、树新风,进一步优化对领导干部、青年干部、骨干人才、新进人员全周期“选育管用”机制,着力推动科技赋能,锻造新时代葫检铁军。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乘风起,扬帆起航正当时!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在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征程上贡献新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