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在张家界永定区一所小学门口,一位家长在站护学岗时突然晕倒,送医后身亡。据悉,出事的家长年仅45岁,孩子读三年级。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家长参与护学站岗是自愿行为。
事情发生后,家长是不是自愿参与护学岗的话题成为网友议论的焦点之一。当初设立护学岗,是因为许多城市和乡镇小学长期存在上下学时段人车混行、校门口秩序混乱的问题。在警力、城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发动家长参与护学,被视为一种“共建共治”的补充方案。它通常明确“自愿参与”,强调家校合作、共同守护孩子安全。
尽管大多数学校并未明文强制家长参与护学岗,甚至还会在家长群中反复强调“自愿报名”。但在现实中,因为有“不去站岗会不会显得不配合”“老师会不会对孩子另眼相看”等担忧,家长通常很难拒绝。正因如此,护学岗在不少家长心中,逐渐演变成一种“软性义务”。它不像作业那样写进制度,却通过同辈压力、集体氛围和对孩子未来的不确定担忧,形成了事实上的约束。当参与者越来越多,不参与反而变得显眼,“自愿”便开始滑向“不得不”。
更应注意的是,长时间站立、冬季寒冷、夏季高温、交通环境复杂,这些都对中年家长的身体构成考验。此次事件中,逝者年仅45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若护学岗被视为公共安全的一部分,那么参与者的健康保障、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理应成为制度设计的必要内容,而不应被忽略为“自愿行为”。
校门口交通秩序,本应是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体系的一部分,而非长期依赖家长“志愿补位”。当制度性缺位被家庭责任所填补,表面上节约了成本,实际上却把风险下沉给了个体。一旦发生悲剧,既难以简单归责于学校,也无法完全推给家长,最终只留下模糊的责任地带。
因此,讨论的重点不应只停留在“这位家长是否自愿”,而应上升到护学岗究竟应不应该长期存在?如果有存在的必要,保障机制在哪里?是否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增加专职人员、优化交通设计等方式,减少对家长的依赖?这些问题,比简单强调“初衷是好的”更为重要。家长参与学校事务,应建立在能力、意愿与安全保障之上,而不应成为公共治理缺位的默认填补者。孩子的安全,不能以牺牲家长的安全为代价。
当一位父亲倒在护学岗上,留下正在读三年级的孩子时,我们更应清醒地意识到: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是让类似的风险不再被忽视,让“自愿”真正回归自愿,让公共安全回归公共责任。
看看新闻记者: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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