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资讯】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73,证券简称:兴齐眼药)于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取得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完成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事项。
公告显示,本次变更后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心信息如下:
| 项目 | 内容 |
|---|---|
| 企业名称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证编号 | 辽20150024 |
| 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1179988209 |
| 分类码 | AhBhCh |
| 住所(经营场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运河路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继东 |
| 企业负责人 | 高峨 |
| 质量负责人 | 薛晓柏 |
| 生产负责人 | 许嘉宜 |
| 质量受权人 | 薛晓柏 |
| 有效期至 | 2030年12月10日 |
|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 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68号:滴眼剂,眼用凝胶剂,眼膏剂,吸入制剂,耳用制剂[滴耳剂(无菌)],涂剂*** |
公司表示,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主要涉及住所(经营场所)的调整,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兴齐眼药董事会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作为专业眼科药物研发生产企业,兴齐眼药始终专注于眼用制剂领域,此次完成许可证变更有助于公司经营地址与实际发展需求相匹配,为后续业务开展提供合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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