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设计”)于2025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此举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同时就注册资本减少事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回购注销背景:终止激励计划引致股本调整
公告显示,奥雅设计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数量为32.83万股。
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变动。具体来看:
(此处为表格前空白行)
| 指标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变动金额 |
|---|---|---|---|
| 总股本 | 6032.83万股 | 6000.00万股 | -32.83万股 |
| 注册资本 | 6032.83万元 | 6000.00万元 | -32.83万元 |
公告明确,股本变动情况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人申报安排:45天内可申报债权或要求担保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依法通知债权人。公告指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12月26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主体: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申报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1901-1905证券部。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月秀,联系电话0755-26677820,邮箱securities@aoya-hk.com,邮政编码518067。
公告特别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推进本次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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