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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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2月26日起,邯郸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叠加传输影响,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025年12月26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计2026年1月1日左右解除。
邢台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我市预报预测结果,预计12月25日午后起,邢台市地面以南风为主,整体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期间受南北风交替影响,污染物推移汇聚,可能出现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影响,按照河北省生态委《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要求,经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5日18时启动Ⅰ级(红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24〕11号)的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6日起,保定市地面以南风为主,整体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期间受南北风交替影响,污染推移汇聚,29日受短时北风影响污染略有缓解,30-31日转南风,受污染回流影响,将再次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2026年1月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于12月2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计2026年1月1日左右解除。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沧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6日起,河北地面以南风为主,整体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期间受南北风交替影响,污染推移汇聚,石家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将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29日受短时北风影响污染略有缓解,30日-31日转南风,受污染回流影响,将再次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2026年1月1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
按照省生态办工作部署,为减轻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沧州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于12月2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廊坊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有关部门会商结果,结合市气象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以及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2月26日开始,廊坊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差,部分时段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减缓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12月26日12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衡水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相关单位联合会商结果,预计12月25日午后起,河北省地面以南风为主,整体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期间受南北风交替影响,污染推移汇聚,衡水市将出现连续两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定于2025年12月26日12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计解除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前后,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辛集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6日,辛集市地面转南风影响,持续逆温高湿,风力偏弱,部分时段存在风场辐合,扩散条件不利,可能出现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减轻影响,按照河北省生态委《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要求,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8时启动Ⅰ级(红色)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自邯郸环保、邢台生态环境发布、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沧州生态环境发布、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生态衡水、辛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