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陈之为介绍,国家外汇局始终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支持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目前,在通道沿线“13+2”省(区、市)已累计应用13个场景。其中,重庆上线全国唯一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专属场景,累计服务800余家企业融资结算近60亿美元,显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相关经验已成功在广西、陕西复制推广。
陈之为表示,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化跨境服务平台在通道沿线地区的共建共用:一是持续丰富完善全国性场景,拓展信用数据源、提升操作便利性;二是支持沿线省(区、市)创新开发更多地方特色场景,精准、定向服务区域经贸发展;三是推动“13+2”省(区、市)现有成熟场景,在沿线其他地区复制和共用,形成科技协同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