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财政部关于整治规范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以及青海省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违法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现将我省政府采购领域部分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案例通报如下:
一、虚假应标
某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中,青海丰骄食品有限公司、循化县嘉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伪造资质、以他人名义骗取中标及串标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丰骄食品有限公司处以80000元罚款,循化县嘉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79735.15元罚款,2家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串通投标
某地退化草原补播项目中,青海盛丰农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湟源福滋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盛丰农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青海湟源福滋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19504元,2家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请各政府采购当事人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运用信用惩戒、媒体曝光等方式保持高压态势。采购单位要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执业,提升专业能力,规范代理行为。供应商要以案为鉴,严守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好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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