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王丙珍
2025年9月,鄂伦春族女作家侯波创作的长篇小说《雪猎》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此部作品是中国作家协会2020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之成果,亦是鄂伦春族作家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雪猎》以主人公吴氏家庭的一对姐妹艾戈艳及姐姐艾玛汗的成长、选择、婚姻与经历为主线,在历史的长河中展开刺尔河畔鄂伦春人的人生史、家庭史、家族史、民族史与人类史,在生存、生产、生活、生计、生命与生态中勾勒鄂伦春族民族精神及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现实境况。正如作者在后记中记载其姥姥吴秀芬的嘱托:“我说我的故事要让我的后人写,这是我的家族史、民族史。”而作者正是通过两位女性主人公相互交织的人生故事,书写了鄂伦春人勤劳善良、勇敢坚强、乐观豪放、生命至上、珍爱生态的民族精神,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让所有民族同胞都幸福生活在祖国大家庭里”的伟大民族政策。
《雪猎》以火神神话为引子,以雪猎的赞达仁、马嘶、犬吠为尾声,以天地、四时、星辰、日月、山川、风雨、河流、雪猎等八章建构故事内容,讲述鄂伦春族不一样的人间烟火。艾玛汗与艾戈艳姐妹二人虽为同一母亲所生,却从小分离,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艾玛汗是艾戈艳心中的榜样与力量。她们的人生在二元对立与统一中定格于1953年9月28日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的定居生活中。出生后,她们的母亲去世,妹妹艾戈艳随父亲与继母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艾玛汗随孤身一人的三大爷塔木善生活,辛苦地照顾他的生活起居。16岁时艾戈艳成为萨满,艾玛汗则承担起家庭重任。艾戈艳接受了指腹为婚,幸运地与心地善良的卡图尔结为夫妻;艾玛汗却坚决反抗塔木善包办的、与古拉依尔的婚姻,她自主地选择了苏赫欠为丈夫。结婚后,艾戈艳听从丈夫安排,安心享受甜蜜恩爱的传统生活;艾玛汗则在丈夫被日本人打死后,养父又患眼疾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下去,违背了鄂伦春女人不能使用狩猎工具、不打猎的禁忌,进山打猎。她还改名为英霞,参加剿匪抗日队伍,誓为丈夫报仇。
“艾玛汗望着远去的背影,耳边回响着李天安的话:生活应该由自己主宰,不需要别人指手画脚。”后来,艾玛汗与李天安因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信仰而结为革命伴侣,两人缔结为团结户。她也没有遵从鄂伦春族再婚女人须将孩子留给婆家的规约,“现在艾玛汗带着孩子再嫁真是破了例。”
作者擅用东北方言、谚语、比喻、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民歌、玩具与游戏,在诗情画意、动物相伴、娱乐休闲、生死存亡的时空中编写着历史叙事、女性叙事、生存叙事、生命叙事与生态叙事,正如作品所呈现的那样,“有生命,就有生存的方式。”作为鄂伦春族第三代作家,作者本身已远离民族游猎的生产生活方式,其记忆深处沉淀着姥姥的文化记忆。作者在双重的生态审美记忆中,立足于女性视角与审美体验,揭开鄂伦春族从原始游猎社会到下山定居的历史序幕。文本中,虽然狩猎生产生活方式、萨满文化、民俗文化的描写更多是排列式、介绍性、常识性与学术性的,但饱含着鄂伦春族女性主体的情感、想象、记忆与认同,“万物都有轮回,你不伤害它,它就会成为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
《雪猎》贯穿小兴安岭之雪与鄂伦春族游猎生产生活之审美意象,从女性视角描绘雪季、雪原、雪地、雪野、雪花、雪水、雪兔,厚描出猎、围猎、追猎及不猎而猎,“阿迈走过去,大狍子斜卧在草窝里,三岔狍角的狍头真好看,能做一个漂亮的灭塔哈。”鄂伦春族婚姻礼仪以民族传统与氏族规范为核心,艾戈艳婚礼中关于开脸的仪式融合了汉族礼俗,实为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见证。朝鲜族、汉族、鄂伦春族等各民族人民皆在同一生态空间中相生共存,“对于苏赫欠这样的猎民来说,雪就像农民的雨、牧民的草。”小说作品中大公鸡的陌生化、吃土豆、面饼等情节描写,皆表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事象,人们向往美景、美味、美德与美好的生活以及“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和美未来。由此,作者不仅讲述了一个鄂伦春族故事、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一个中国故事,更是讲述了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故事。
《雪猎》承载个体性与民族性、感性与理性、传承性与变迁性、身体性与实践性、时间性与空间性之并存,以源于生命接力式的审美记忆塑造生态审美文化认同感,激活地方的环保意识,提供民族精神慰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证明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是想象共同体,而是文化共同体、情感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与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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