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正式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单笔金额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只要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债务,相关记录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予以调整,不再展示。
这一政策具有明确的现实指向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前不久指出,过去几年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一些个人发生了债务逾期,虽然事后全额偿还,但相关信用记录仍持续影响其经济生活。这些记录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成为许多人寻求金融服务的长期障碍。
央行的信用修复政策并非“网开一面”,而是国家层面持续完善升级社会信用体系的最新一环。此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出台管理办法,从不同维度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人民银行作为直接管理企业和个人信贷信用核心数据库的机构,其政策更具精准性和直接影响力。
银行信贷记录覆盖广泛,与个人购房、消费、经营等关键经济活动深度绑定,失信惩戒的影响深远。因此,信用修复政策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具体个体的困难,更在于校准信用体系惩戒与修复的平衡,为其注入必要的“温度”。
此次政策设计的诸多细节,清晰传递了“精准扶持”与“刚性约束”并重的理念。比如,时间、金额等限定严格,聚焦特定困难时期,精准指向小额逾期,且前提是必须足额偿还,坚守了“有借有还”的根本契约精神。如此设置,有效排除了对大额、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豁免,维护了信用体系的严肃性。
而“免申即享”意味着,个人无需申请、无需提交材料,由征信系统自动识别处理。这大幅降低了公众的操作成本,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或程序复杂导致的政策阻滞,确保政策善意直达受众。
对个人而言,修复后的信用状态有助于提高获得普惠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可得性,从而释放被压抑的消费潜力或小微经营活力。对金融机构来说,政策在帮助化解部分存量风险记录的同时,并未削弱信用评估的整体框架,而是促使风险识别更加聚焦于当下的还款意愿与能力,有助于挖掘更广泛的合规客群。
从更大的意义去看,一个兼具“刚性”与“温度”的信用体系,对市场经济至关重要。纯粹的刚性惩戒,在应对非常时期遗留问题时可能产生误伤,导致社会资源错配与活力抑制。而对非主观恶意失信者的救济,是对社会诚信建设的一次正向激励,有助于提升社会预期,最终为内需提振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持久的信用动能。
信用体系建设,不仅需要记录过去的行为刻度,更需要面向未来、赋予可改正和修复的温度。央行此举正是通过校准二者的关系,让信用这一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石更加稳固、公平且富有韧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每个人的发展与整个经济的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