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市投资基金协会)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33号公告,由合肥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参与主导编制的4项人工智能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正式获批实施。此次标准落地,释放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在人工智能加速走向社会深处的当下,治理问题已经不再是将来要面对的课题,而是迫在眉睫的现实议题。
4项标准解决了什么问题?
与以往更多聚焦算法性能、数据安全和技术规范的标准不同,此次发布的4项国家标准首次将目光明确投向人工智能在真实社会场景中的运行效果与社会影响。其主要面向人工智能企业及人工智能研发机构。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社会影响评估指南》主要针对当前应用广泛的大模型技术建立起一套识别和评估其社会影响的框架,强调在技术落地应用之前,就需要前置考虑其对个体行为、组织运行以及社会秩序可能带来的改变。
另外三项标准——《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设计指南》《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实施指南》《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评价指南》主要围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的全过程,从“如何设计实验”“如何组织实施”“如何判断成效”三个层面,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方法规范,为人工智能在社会场景中的试点、验证和优化提供操作路径。
那么,对众多企业和研发机构来说,这套标准是否意味着更多限制?
“答案恰恰相反。”合肥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SAC/SWG35)副秘书长钟军表示,作为前瞻性、引导性的推荐标准,它为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了提前识别风险、优化方案的制度工具,有助于提升产品与服务的社会适应性和公共价值,在复杂多变的社会场景中稳步推进技术创新。
为什么要专门为
“社会实验”立标准?
4项标准均围绕“社会实验”这一关键词展开。这里的“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是将AI技术实实在在引入校园、社区、医院、政务等日常生活场景,在真实运行中观察其对个体、组织、社会系统产生了怎样的改变。
“早在2019年,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学者就联合发出倡议,提出‘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探索智能社会治理中国道路’。”钟军表示,随着人工智能在社会层面的应用不断铺开,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实验认识不统一、方法不规范,不同主体各自推进应用试点但系统总结治理经验的能力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统一的方法和标准支撑,“各做各的实验、却难以形成可复制的治理方案”显然难以支撑人工智能规模化、规范化地走向社会。因此,从制度建设的视角看,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标准的制定正是为“智能社会”的到来提供指引,使不同应用单位和研究机构在设计、实施、评估各阶段都有章可循。
为全球智能社会治理
提供“中国方案”
当前,国际人工智能标准化工作的关注重点,正从算法、数据等技术层面,逐步延伸至风险管理、管理体系与社会影响等方向。IEEE、ISO 等国际组织已相继发布《P7010》《ISO/IEC 42001》《ISO/IEC 42005》等标准,尝试构建更为系统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
但从整体来看,这些国际标准仍主要立足于技术研发阶段。与传统技术不同,人工智能具有更强的社会嵌入性和人文属性,其影响并不止于技术本身,还体现在不同社会场景中的实际效果及公众感受。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此次发布的4项国家标准强调社会性与人文关怀,释放了“促进智能技术造福于人”的中国立场。
“这4项标准为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在安徽推动地方标准化组织建设提供了契机。”钟军表示,作为首批聚焦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问题的国家标准,其不仅体现了中国落实“智能向善”理念的积极实践,也为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交流与互鉴提供了可参考的中国经验,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具共识的全球智能社会发展与治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