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12月18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该行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该行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撤销后职工监事不再任职的议案》。近日,华夏银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华夏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该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告显示,该行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该行监事会正式撤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郭鹏、邓康、马兵、赵锡军、郭田勇、张宏、程新生、徐新明、王胜春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其均已确认与该行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提请该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