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76,证券简称:大明电子)在浙江省乐清市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核心议案。本次会议出席股东持股比例达90.10%,各项议案赞成率均超99.95%,彰显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及战略发展的高度认可。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飞虹南路588号温州三榆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宴会厅-白榆厅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明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与公告披露情况一致,实际出席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9 |
|---|---|
| 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 360,410,8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 90.1024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周远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议案审议结果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同意票360,264,800股,占出席股东表决权的99.9594%;反对票130,500股(0.0362%),弃权票15,500股(0.0044%),获高票通过。此次变更后,公司将同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调整内容将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包含两项子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审议结果 |
|---|---|---|---|---|
| 2.01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360,252,000 | 99.9559 | 通过 |
| 2.02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360,262,800 | 99.9589 | 通过 |
上述制度的制定与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王博、苏成子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所形成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及多项议案的高票通过,为大明电子后续治理优化及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将按照决议内容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全体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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