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吉林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因未有效防范代理人从事违法活动、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人被警告并罚款0.7万元 。同时,李大鹏因未有效防范代理人从事违法活动、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人,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 ;沙淼因未有效防范代理人从事违法活动、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人,被警告并罚款0.7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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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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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
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桦甸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5.2万元。 对姚明辉警告并罚款1.2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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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
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5.5万元。 对董洪涛警告并罚款1.2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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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 对龚玉波警告并罚款1.5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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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对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6万元。 对隋建宏警告并罚款1.5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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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有效防范代理人从事违法活动、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人 |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7万元。 对李大鹏警告并罚款1.4万元。 对沙淼警告并罚款0.7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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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蛟河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未严格履行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职责 |
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蛟河支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元。 对林昆成警告并罚款1万元。 |
吉林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