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膜天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34,证券简称:津膜科技)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西安临潼旅游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的再审申请。该案为公司与管委会、西安市临潼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临潼城投公司”)及第三人西安市临潼区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截至目前,公司前期已执行到位3857.50万元,该款项扣除案件费用后将对本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津膜科技与临潼城投公司、管委会及西安绿源公司的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公司此前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对相关生效判决确定的第三人所欠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临潼城投公司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管委会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各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临潼城投公司及管委会未在自动履行期内履行判决,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到位3857.496068万元,未执行到位金额1160.019032万元(暂计至2024年12月9日),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管委会不服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次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告指出,公司已对涉案应收账款进行单独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前期已执行到位的3857.496068万元在扣除案件费用后将对本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此外,公告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有未决小额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总计2260.83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1430.87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829.96万元。上述案件主要系合同纠纷等,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本次诉讼已执行到位金额 | 3857.50 |
| 本次诉讼未执行到位金额(暂计至2024年12月9日) | 1160.02 |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其他未决小额诉讼及仲裁总计金额 | 2260.83 |
| 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金额 | 1430.87 |
| 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涉及金额 | 82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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