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蠡湖股份,证券代码:300694)12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及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签订《<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就剩余15,639.54万元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安排达成一致。根据补充协议,该笔款项将分三期支付,最晚于2027年底前全部结清。
征收补偿协议履约进展
据公告披露,蠡湖股份于2023年6月首次签署征收补偿协议,涉及公司位于无锡市滨湖经济开发区华谊路2号的土地及房屋征收,总补偿金额为18,399.46万元。根据原协议约定,征收单位应在协议生效后支付15%(2,759.92万元),2023年11月底办公楼交付时支付15%,余款待全部交拆后付清。
截至目前,公司华庄工厂已达到交付状态,但尚未正式办理交付手续。公司已累计收到首笔15%补偿款2,759.92万元,剩余15,639.54万元因交付工作未完成暂未支付。
补充协议核心内容
为推进厂房交付及补偿款支付进度,各方协商后确定了新的支付方案。补充协议明确,剩余补偿款将按以下时间节点支付:
(空白行)
| 支付阶段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万元) |
|---|---|---|
| 第一期 | 交房之日起三十日内 | 5,519.84 |
| 第二期 | 2026年12月31日前 | 11,039.68 |
| 第三期 | 2027年12月31日前 | 支付完毕全部剩余补偿款 |
协议同时约定,征收部门需协助公司获取征收拆迁相关资料,各方不存在其他款项纠纷。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华庄工厂的正式交付工作,预计相关交付事项将于2025年度内完成。
对公司经营及财务影响
蠡湖股份表示,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对原征收补偿协议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拆迁政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财务处理方面,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已收到的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告强调,公司将密切关注征收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后续交付及补偿款到账情况,谨慎评估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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