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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5-061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本行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15.5亿元(含),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
●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后,再报请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过去12个月,本行未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控股”)进行过共同投资相关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共同投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长银五八的资本实力,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长银五八进行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含)。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增资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且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025年12月15日,本行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含),最终增资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后续还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通程控股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未达到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关系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本行关联方。
通程控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持有本行3.07%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程实业”)持有本行3.83%的股份,两者合计持有本行6.90%的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通程控股为本行关联方。
长银五八为本行与通程控股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此次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基本情况
(1)长银五八
长银五八成立于2017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陈曦,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8号基金小镇第11、12栋及滨江路195号润和金融中心19楼,注册资本11.24亿元,经营范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银五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长银五八的股东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
注: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以最终实际认购情况和监管部门实际核准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银五八资产总额为296.20亿元,净资产35.81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9.86亿元、净利润0.34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长银五八资产总额为346.55亿元,净资产36.03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6.74亿元、净利润0.21亿元(未经审计)。
(2)通程控股
通程控股(股票代码:000419)成立于1996年8月10日,法定代表人周兆达,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8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5.44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房地产业、旅游业、酒店和实业投资;酒店管理;综合零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程控股资产总额59.38亿元,净资产37.93亿元,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20.83亿元、净利润1.72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通程控股资产总额56.93亿元,净资产38.23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4.81亿元、净利润1.37亿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定价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履行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后,确定每股增资价格为1.8877元。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政策公允合理,不会对本行拥有的权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
本行在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将与长银五八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将包括增资金额及常规的各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能进一步充实长银五八资本,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为其持续稳健经营创造条件。本次增资系以平等合作为原则进行,资金来源全部为本行自有资金,程序公开且公平,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本次对长银五八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以及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4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增资事项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七、风险分析
此次增资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报请监管部门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4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5-060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在长沙银行总行33楼3315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小中主持。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彭敬恩,副行长罗刚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绿色金融债、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等非用于补充资本的金融债券,单只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使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发行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完成与发行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办理有关监管申报和审批事宜,决策发行时机,办理上市流通,并根据国家及相关监管部门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对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条款作相应修改,及与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同意提请股东会允许董事会向高级管理层转授权,在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等事宜。
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经股东会批准本议案后至2026年12月31日止;授权及转授权期限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决议生效后,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中剩余未发行额度失效。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公告编号:2025-062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滨江路53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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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各议案内容详见本行届时披露的股东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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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5日-12月30日(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人:李女士,0731-89934772
传真电话:0731-8430560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