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西晚报
文|山西晚报·山河+ 张磊
11月20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了有效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巩固和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促进农业节水推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我省制定了农业灌溉电价补贴、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
农业灌溉电价补贴是指对未享受0.07元/千瓦时(含电源基地建设基金0.01元/千瓦时)优惠电价的灌区(泵站),针对其灌区管理范围内实际灌溉水量(仅限地表水)中粮食作物定额内用水产生的电费超出0.07元/千瓦时的部分进行补贴。省级财政部门是电价补贴资金的筹集主体,从2026年1月1日起省级财政予以补贴。对已享受优惠电价的灌区(泵站)继续执行原政策。
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是指对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的大中型灌区粮食作物实行优惠水价后,依据粮食作物在定额内用水产生的运行维护成本缺口实施的精准补贴。各级财政部门是精准补贴资金的筹集主体,严格根据实际计费水量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灌溉的灌区管理单位实施补贴。精准补贴标准要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户定额内用水负担,保障农民合理用水权益。补贴额度按发展和改革部门监审的大中型灌区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与粮食作物执行的优惠水价的差额乘以灌溉计费水量(粮食作物定额内用水)据实测算。
节水奖励是指对管理规范、组织有序、服务积极推广应用工程节水、农艺节水、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等实现农业节水的大、中型灌区,按照定额内节约的灌溉水量给予奖励。各级财政部门是节水奖励资金的筹集主体,省级财政部门对“国家级节水型灌区”和“省级节水型灌区”按灌区规模和实灌面积予以节水奖励。我省农业灌溉用水节水奖励标准为0.02—0.05元/立方米。
此办法适用于我省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农田水利设施已配套完善且具备计量基础的大中型灌区。补贴及奖励的对象为纳入我省水利工程管理目录的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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